澳門餐飲業智能升級計劃

網上申請

解釋權和其他權利


  1. 申請企業有義務協調及配合主辦和執行單位人員對其已安裝的設備作功能及質量測試。
  2. 在處理資助的過程中,執行單位可要求申請企業補交其他有關資料。
  3. 主辦單位得對本章程及其附件進行修改而不作預先通知。本章程內未有載明之處,主辦單位保留對本計劃的最終解釋權。
  4. 主辦單位有最終決定及審批權,以決定是否對申請企業作出資助。

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資訊系統及科技部戴先生(電話:88980829),亦可以書面形式電郵 [email protected] 提出,或親臨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總辦事處(新口岸上海街 175 號中華總商會大廈 6 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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